提供赴外交流短期交流長期交流交換雙聯海外實習獎學金
元智大學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
▋獎助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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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本籍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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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及行政單位推薦之優秀學生。
▋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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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3種表格(請見"備註與說明")。
如果您不確定需要填寫那個表格,可詢問系所承辦秘書或全球處承辦人員。 -
老師/學生填妥申請書,經系院審核後,送全球事務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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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事務處依據「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設置辦法」審查後,依「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補助發放標準」匡列補助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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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/學生活動期間請務必保留出國及返國登機證正本及結業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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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國後14天內繳交以下文件至系所承辦秘書(系級團報赴外交流)或全球處承辦人員(校級/個人赴外交流)
1) 出國及返國登機證 (正本)
2) 電子機票 (影本)
3) 結業證明 (影本)
4) 心得報告 (格式附於申請表後)
▋ 備註與說明
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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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本校寒假或暑假期間赴海外大專校院參加其寒/暑假期間所提供之活動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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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飛行天數及自由活動,實際學術交流及參訪活動10(含)以上或10天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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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「學海飛颺」或交流學校提供學生落地招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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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補助隨團老師
短期交流/海外國際志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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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交流為於學期間赴外進行學術交流及參訪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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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交流學術交流參訪需佔總行程一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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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交流赴外發表論文、參加國際研討會、及交流學校提供學生落地招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- 海外國際志工依學務處國際志工定義辦理,惟需至高中(含)以上學術機構服務
- 無補助帶隊老師海外實習
海外實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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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3種補助原則
有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且獲補助者,不適用本計畫補助
有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但未獲補助者,可獲本計畫「海外實習」補助發放標準之上限
無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者,可獲本計畫「海外實習」補助發放標準之40%為上限 -
海外實習期程須滿320小時,且以連續實習8週(含)以上為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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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薪實習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▋ 申請表格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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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級團報長期『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』
下載→(由承辦老師/系所秘書填寫) (表一)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彙整總表 PDF/ Word / ODT
下載→(由學生填寫) (表三)長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 -
系級團報短期『短期交流/海外國際志工』
下載→(表二)短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
由承辦老師/系所秘書填寫: 表A, 表E
由學生填寫: 表B, 表C, 表D -
校級/個人赴外交流
長期交流『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、交換、海外實習』:
下載→(表三)長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
短期交流『短期交流/海外國際志工』:
下載→(表二)短期交流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
備註: 學生僅需要填寫: 表B, 表C, 表D
*無論通過與否,申請文件概不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