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赴外交流短期交流長期交流交換雙聯海外實習獎學金
元智大學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
▋獎助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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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本籍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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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及行政單位推薦之優秀學生。
▋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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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3種表格(請見"備註與說明")。
如果您不確定需要填寫那個表格,可詢問系所承辦秘書或全球處承辦人員。 -
老師/學生填妥申請書,經系院審核後,送全球事務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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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事務處依據「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設置辦法」審查後,依「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補助發放標準」匡列補助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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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/學生活動期間請務必保留出國及返國登機證正本及結業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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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國後14天內繳交以下文件至系所承辦秘書(系級團報赴外交流)或全球處承辦人員(校級/個人赴外交流)
1) 出國及返國登機證 (正本)
2) 電子機票 (影本)
3) 結業證明 (影本)
4) 心得報告 (格式附於申請表後)
▋ 備註與說明
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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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飛行天數及自由活動,實際學術交流及參訪活動14(含)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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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地教學/暑期學校-學生需配合交流學校上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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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團移地教學/暑期學校學生人數達10人(含)以上可申請補助隨團老師1名
隨團老師補助上限為:亞洲地區5萬;其他10萬 (經費不足部分,請另覓校內款支應) -
移地教學隨團老師規定
建議隨團老師與學生團進團出
鼓勵老師與合作學校於交流間共同授課
基本職責:參團學生生活照顧並與交流學校學術交流
如果未全程隨同學生行程,請留下當地緊急聯絡方式給交流單位及學生,以協助學生處理意外狀況。
短期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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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飛行天數及自由活動,實際學術交流及參訪活動14天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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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交流參訪需佔總行程一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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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外發表論文、參加國際研討會、及交流學校提供學生落地招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海外實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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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3種補助原則
有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且獲補助者,不適用本計畫補助
有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但未獲補助者,可獲本計畫「海外實習」補助發放標準之上限
無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者,可獲本計畫「海外實習」補助發放標準之40%為上限 -
學術交流參訪需佔總行程一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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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外發表論文、參加國際研討會、及交流學校提供學生落地招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▋ 申請表格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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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級團報長期赴外交流 (不含私人行程,實際交流活動14天(含)以上)
下載→(由承辦老師/系所秘書填寫) (表一)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彙整總表 PDF/ Word
下載→(由學生填寫) (表三)長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 -
系級團報短期赴外交流 (不含私人行程,實際交流活動14天以下)
下載→(表二)短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
由承辦老師/系所秘書填寫: 表A, 表E
由學生填寫: 表B, 表C, 表D -
校級/個人赴外交流
長期交流:
下載→(表三)長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
短期交流:
下載→(表二)短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
備註: 學生僅需要填寫: 表B, 表C, 表D
*無論通過與否,申請文件概不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