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赴外交流短期交流長期交流交換雙聯海外實習獎學金

元智大學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

 

▋獎助對象

  1. 中華民國本籍學生。

  2. 各院及行政單位推薦之優秀學生。

▋申請流程

  1. 共有3種表格(請見"備註與說明")。
    如果您不確定需要填寫那個表格,可詢問系所承辦秘書或全球處承辦人員。

  2. 老師/學生填妥申請書,經系院審核後,送全球事務處。

  3. 全球事務處依據「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設置辦法」審查後,依「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補助發放標準」匡列補助金額。

  4. 老師/學生活動期間請務必保留出國及返國登機證正本結業證明

  5. 返國後14天內繳交以下文件至系所承辦秘書(系級團報赴外交流)或全球處承辦人員(校級/個人赴外交流)
    1) 出國及返國登機證 (正本)
    2) 電子機票 (影本)
    3) 結業證明 (影本)
    4) 心得報告 (格式附於申請表後)

▋ 備註與說明

113年度元智大學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補助發放標準

依據元智大學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

 

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

  1. 於本校寒假或暑假期間赴海外大專校院參加其寒/暑假期間所提供之活動課程

  2. 排除飛行天數及自由活動,實際學術交流及參訪活動10(含)以上或10天以下

  3.  獲「學海飛颺」或交流學校提供學生落地招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
  4. 無補助隨團老師


短期交流/海外國際志工

  1. 短期交流為於學期間赴外進行學術交流及參訪活動

  2. 短期交流學術交流參訪需佔總行程一半以上

  3. 短期交流赴外發表論文、參加國際研討會、及交流學校提供學生落地招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
  4. 海外國際志工依學務處國際志工定義辦理,惟需至高中(含)以上學術機構服務

  5. 無補助帶隊老師海外實習


海外實習 

  1. 分3種補助原則
    有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且獲補助者,不適用本計畫補助
    有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但未獲補助者,可獲本計畫「海外實習」補助發放標準之上限
    無正式申請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者,可獲本計畫「海外實習」補助發放標準之40%為上限

  2. 海外實習期程須滿320小時,且以連續實習8週(含)以上為原則

  3. 有薪實習者不適用此補助辦法


▋ 申請表格 :

  1. 系級團報長期『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』
    下載→(由承辦老師/系所秘書填寫)  (表一)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彙整總表  PDF/ Word / ODT
    下載→(由學生填寫)  (表三)長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

  2. 系級團報短期『短期交流/海外國際志工』
    下載→(表二)短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 / ODT
    由承辦老師/系所秘書填寫: 表A, 表E
    由學生填寫: 表B, 表C, 表D

  3. 校級/個人赴外交流
    長期交流『寒/暑期學校 (含移地教學)、交換、海外實習』: 
    下載→(表三)長期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 / ODT

    短期交流『短期交流/海外國際志工』:
    下載→(表二)短期交流學生國際與兩岸交流獎助學金申請書 PDF/ Word / ODT
    備註: 學生僅需要填寫: 表B, 表C, 表D

*無論通過與否,申請文件概不退還。